114年1月23日第20屆第11次董事會會議

  • 通過授權董事長於新台幣七○○億元額度內向各金融機構辦理授信業務。
  • 通過一一四年度業務目標。
  • 通過修正本公司「經理人薪酬給付準則」。
  • 通過一一三年度實際參與業務執行董事及經理人發放年終獎金及特別獎勵金等。
  • 通過訂定本公司「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
  • 通過設置本公司「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並委任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
  • 通過修正本公司「重要資產取得或處分審核作業辦法」。
  • 通過擬將本公司臺北市中山區榮星段新建工程委由子公司「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