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1月27日第2屆第10次審計委員會會議

  1. 通過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2. 通過向關係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台南國泰置地廣場之使用權資產。
  3. 通過處分新北市三重區三重段一七四地號土地予關係人「三重置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4. 通過將本公司高雄市三民區「國泰頤河」新建工程委由關係人「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攬。